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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住建厅:建设单位承担质量安全首责,项目经理终身责任制!

作者:admin   来源:安徽诚翔建材   发布日期:2024-04-25

4月17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装配式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要点》的通知(浙建管发〔2024〕71号)

本监督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质量安全行为监督;4.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5.装配式建筑工程安全监督;6.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与职业健康;7.装配式建筑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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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监督要点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关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主要针对上部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两种常见结构的建筑工程。各级监督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监督要点中的若干项进行监督抽查、抽测

文件明确了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规定以及抽查办法

质量安全行为监督

3.1 一般规定

  • 3.1.1 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应落实相关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义务,签订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

  • 3.1.2 装配式建筑工程中拟采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项技术论证并备案

  • 3.1.4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预制构件装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 3.1.5装配式建筑工程宜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

3.2 建设单位行为监督

  • 3.2.1 建设单位应履行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并签订质量安全终身承诺书

    抽查方法:检查资质证书、合同文件、授权书、质量安全终身承诺书。

  • 3.2.3 建设单位应将装配式建筑工程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单位应要求检测机构现场设置的检测标识、检测过程影像资料准确、完整、清晰、可追溯

    抽查方法:检查资质证书、合同文件、检测方案及影像资料。

  • 3.2.4 建设单位应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送审资料应包含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书、装配率计算书及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专项技术论证意见

    抽查方法:检查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 3.2.6 建设单位应组织、督促施工单位等多方单位等参建各方建立预制构件首件(首段)验收制度和阶段验收制度,并对工程进行各阶段组织验收。

    抽查方法:检查验收制度。

  • 3.2.8 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影响评估、安全影响跟踪监测

    抽查方法:检查安全评估报告、监测报告。

3.5 施工单位行为监督

  • 3.5.1 施工单位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相应的施工业务,项目经理应经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并签订质量安全终身承诺书

    抽查方法:检查资质证书、授权书、质量安全终身承诺书。

  • 3.5.2 施工单位应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要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抽查方法:检查质安保体系审查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 3.5.3 施工单位应将预制构件生产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向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报审,应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可追溯的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抽查方法:检查资质证书。

  • 3.5.4 施工单位应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抽查方法:检查各类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及论证情况。

  • 3.5.6 施工单位应落实装配式预制构件进场检查验收,同时建立预制构件进场验收台账

    抽查方法:检查预制构件进场验收台账。

  • 3.5.7 施工单位应对预制构件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质量安全交底,对关键作业实施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并形成可追溯的文档记录及影像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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